家人們!刷到高空拋物的新聞誰不揪心?走著走著天降礦泉水瓶,離譜的還有扔菜刀、花盆的……這哪是扔東西,這是赤裸裸的“空中投毒”啊!
歡迎鎖定《生活有說“法”·金燕之談》特別策劃《鄰里“法”則》,今天專治各種高空拋物的缺德操作!
溫州的網約車司機岳師傅,跑一天車累成狗,回家瞅見發臭的生活垃圾,嫌從18樓坐電梯下樓麻煩,直接打包帶玻璃瓶的垃圾,“哐當”從窗戶甩下去!玻璃瓶當場炸裂,玻璃渣子濺得到處都是,差點把路過鄰居的魂兒嚇飛!法院最近判了:高空拋物罪,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,罰款2000塊!下樓扔垃圾2分鐘,現在罰款留案底,這波血虧不虧?
長春的周某厭世,2小時內從32樓狂扔8塊磚頭、桶裝水、可樂,砸傷兩人不說,最后一塊磚頭直接砸死28歲買燒烤的姑娘!最高法核準死刑,這就是罰當其罪!
再甩組真實數據:60克的雞蛋,4樓拋下腫包,8樓拋下頭皮破裂,18樓拋下砸破頭骨,25樓拋下直接致人死亡!
最高法早就把話說透:故意拋物,輕的按“高空拋物罪”蹲一年以下;重的直接按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定罪,上不封頂!
倆罪名,咋區分?扔個果皮、空瓶子,擾亂小區秩序,高空拋物罪;但你敢扔菜刀,或者在人堆里往下扔,危及一大片人的安全,那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量刑直接翻倍,哭都沒地方哭!
金燕敲黑板:自己別犯渾,再懶也別往樓下扔東西;看到別沉默,鄰居拋物趕緊勸,不聽就拍證據;物業要盡責,裝高空拋物監控不是侵犯隱私,是守護安全!
金燕之談:別覺得“隨手一扔”是小事,你扔下去的不是垃圾,是良心,是法律紅線!頭頂上的安全,要靠每個人守護!管好自己的手,提醒身邊的人,別讓一時的僥幸,變成一輩子的悲劇!
下期預告:寵物擾民、糞便亂拉?養寵自由有“邊界”!
文案/拍攝/剪輯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何金燕
湖南日報社政法工作室×省委政法委宣教處 聯合出品
責編:劉暢暢
一審:劉暢暢
二審:印奕帆
三審:譚登
來源:華聲在線



